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典型,近期将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及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及执行标准:
1、《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工业中心综合测评细则》
2、《南京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3、《南京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二、测评工作时间安排:
1、综合测评工作时间为9月6日---9月10日
2、奖学金及评优工作为9月10日---9月13日
三、工作要求
1、各班按文件要求成立综合测评小组。
2、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综测动员,讲明意义方法。
3、测评程序。坚持个人测评—班级测评—院系辅导员原则。
4、相关节点,学工办对综测结果,评奖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工业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附件1:工业中心各班级人数及评奖评优基本人数
附件2:工业中心综合测评加分细则(2017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