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16
关于《工业中心第三届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办法》个别规定调整的通知
各团支部、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考虑到中心学生实际,经换届工作组研究,现对《工业中心第三届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办法》中第四条“竞选委员候选人条件”中第五点“目前累计无积欠学分”的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规定直接删除,即对候选人是否有学分积欠不做要求。
工业中心第三次团学组织换届工作组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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