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3-11
各分中心、创新学院:
为保障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学校的相关要求,现将学校《关于做好采购申请报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中心、创新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的采购申请工作。
工业中心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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