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本中心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6日前
学生在系统中完成定稿论文等材料的提交。
2、5月27~28日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评分。
3、5月29~30日
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评分(注:评阅教师的安排与中期检查时相同,见附件)。
4、5月31日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进行学生答辩资格审核。
5、6月3日~4日
中心最终审定学生答辩资格,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指定答辩秘书、分配答辩组答辩的学生具体名单。
6、6月6日 ~7日
学生分组答辩
7、6月8日
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核意见和成绩。
8、6月9日
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发布,完成毕 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单到教务处。
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其它安排和要求详见教务处文件《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