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岗位职责
为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高实验室管理及实践教学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工业中心)制定各岗位安全职责,以明确安全责任划分,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保障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安全。
一、【主管领导安全职责】
(责任人为工业中心主任、书记)
(一)代表工业中心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中心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二)组建工业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及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以下简称中心安全员),保障实验室技术安全方面的经费投入。
(三)构建工业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四)制定工业中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奖惩措施,保证安全制度的执行
(五)制定工业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
(六)落实本中心所有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落实本中心教师、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七)落实本中心主要涉及危化品危害的防止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八)开展科研项目、教学实验项目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状况评价工作。
二、【分管领导安全职责】
(责任人为工业中心分管教学、科研、创新的副主任)
(一)负责工业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警示、安全标识、安全措施、个人防护制度的落实。安排并督促本中心实验室特种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定期校验。
(二)督促工业中心实验室危化品等的规范采购、储存、使用和规范处置实验室废弃物。
(三)督促并落实学生的实验、实习安全教育及操作规范要求。
(四)参加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组织、督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实验室安全问题进行自查与整改。
(五)负责指导工业中心安全员做好学院及学校交办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工作报告等。
(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与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的基本维护与管控。
三、【分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责任人为各分中心主任和负责实验室运行的副主任)
(一)执行学校及工业中心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分中心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
(二)执行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代表分中心与工业中心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分中心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三)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有承担安全教育、告知甚至警告的责任和义务。
(四)作为分中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气体钢瓶、高压容器等)、危险生物制品、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使用与处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五)负责指导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日志、危险物品台账(库存、领用及使用记录等)、贵重仪器设备机组运行记录、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等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配置必要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组织落实规章制度及安全标识上墙的宣传工作等。
(六)负责确定分中心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组织、督促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安全责任人的基本信息须明示于所负责房间房门旁的显著位置。
(七)积极配合学校及工业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八)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其它工作。
四、【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实验室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结合教学及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做好责任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
(二)建立值班制度,建立管理使用台账。
(三)根据实验用房的安全危险等级情况,有义务对在责任实验室内的各类人员(含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告知。
(四)负责做好责任实验室的卫生和日常安全检查,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志》。
(五)负责责任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的其它工作。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查、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
(六)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与未经批准使用明火,做好防火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如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警。
(八)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五、【教师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实验室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结合教学及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做好责任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实践教学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都要切断火源、电源、水源、气源等,消除隐患,关锁好门窗等。
(四)凡有危险性的操作,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学生操作时,教师要在场监督指导,不得随便让无关人员操作。
(五)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查、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
(六)严禁在实践教学场地吸烟与未经批准使用明火,做好防火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消除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事故发生之前。一旦发生事故,须即刻采取措施并上报中心主任或分中心主任。
六、【学生安全职责】
(一)熟悉并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的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实验室主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三)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具,开展各项工作。
(四)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及物品的位置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五)对实验过程中各种安全风险进行实时检查。
(六)配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有权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进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八)不得在教学科研项目中超计划、超范围购置或使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气瓶及高温、高压容器等)、危险生物制品、辐射源等危险物品。
(九)因本人过错,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七、【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本中心的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制度的执行实行监督,协助中心主任落实本中心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在本中心范围内,对任何人都有安全否决权,凡发现违章操作,及在不安全状态下工作的,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中心主任报告;
(三)定期检查本中心灭火器材配备、易燃物品保管、水电线路善是否完好符合有关规定,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中心主任报告;
(四)协助中心主任组织、督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实验室安全问题进行自查与整改;
(五)发现意外事故时,组织指导在场人员及时报警,险情解除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
以上规定未尽事宜,由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酌定。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 修订